虚假债务纠纷?45万元财产终守住!
最新修订
2023-07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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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代理律师:魏敏华
案件类型:借贷纠纷及民间借贷
一、案件背景
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和原同事关系。2019年被告因债务等原因,欠原告部分绩效提成,故出具借条一张,借条载明被告欠原告款项金额为13万元,另外,被告仍有32万元保证金未返还给原告。现被告仍未归还上述款项。故原告提出上述诉讼请求。
二、律师切入点
1.确认是否为借贷关系
律师主张,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具有实践性特征,而借贷合意是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基础。原告主张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,应当举证证明双方之间已达成借贷合意。庭审中,原告认可案涉款项系某公司拖欠的绩效奖金等其他费用,可见案涉款项的产生基础并非民间借贷法律关系。
2.辨识对方证据的证明力
从原告提交的证据《借条》来看,虽然该证据名称为“借条”,但其内容仅对被告欠款的事实做出确认,并不能体现双方之间存在有将案涉款项的性质转化为借款的合意。现被告被告就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进行抗辩,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。
三、判决结果
驳回原告原告的诉讼请求。维护了被告45万元的财产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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